欢迎您访问安徽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中心网站!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新闻资讯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资料下载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关于SPF级实验动物恢复销售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各单位:

SPF级动物生产设施已全面维修改造完毕,并于21077月中旬经省科技厅现场验收后获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目前SPF级实验动物经重新引种、扩群已可以大批量对外供应,同时中心可以对供应的SPF级动物开具《动物质量合格证》并将其作为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必备材料。

现对中心在册登记账户进行分类,请各单位及时调整账户

1、领取SPF级大小鼠的用户,账户持续保留在SPF级(屏障设施二楼);

2、领取其他等级动物的用户账户余额统一转入屏障一楼开票处。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规定,普通级大小鼠无法开具《动物质量合格证》,无法申请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报告,如各科研单位及个人因使用不恰当等级的实验动物所引发的无法发表文章等后果,责任自负。

实验动物中心

2017.10.16

 

版权所有:安徽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中心 2014-2017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药学院西100米 电话:0551-65167715 65161054 技术支持:安徽三户网络